威尔斯几乎罪直接解释为弗洛伊德式超我洞察下的非理性罪疚感,其表现主义视觉奇观和对白方式也都基于此理解来铺陈。威尔斯把握了卡夫卡对于“门”的痴迷,将《法律之门》以的重量结合厌女给予了几乎所有出现了门的场景。K的死亡被赋予一种选择“not to be”的决绝姿态,这说明威尔斯眼里的法庭直接等同于大他者,它由被非理性罪疚轰炸的主体所支持,而离开它-“not to be”便只有死路一条。威尔斯没能把握的是法庭所蕴含的潜在性,它意味着一切秩序与其太虚背景之间的距离,打开主体与其象征身份之间的最小差异。潜在性正是这个法庭,永远保持着最低限度的开放性,所以k的罪也永远无法完全敲定。卡夫卡的厌女主义也应该放在这个层面上来理解:女人即法庭,代表着阴性的真理,不具有本质和一致性,无法依赖她们获得确定的申诉过程。